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的核实意见经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52名可行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要求,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向上述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特此出具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胡新灵 丁志杰 左剑恶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