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4-61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事项简述:2014年7月21日,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与桑德环境在陕西省咸阳市签署
了《咸阳市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特许权协议》,经咸阳市人民政府
授权,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授予桑德环境从事咸阳市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
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的权利。本公告所述事项为该项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具体
内容。
2、特许经营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的履行需要较
长的期限,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
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公司特作相关风险提示。
3、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尚需
进行项目审批备案相关手续,本项协议执行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4、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公告所述特许协议的项目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
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涉及重大合同的后续建设、项目
进展及协议履行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014年7月21日,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
与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咸阳市城管局”)在陕西省咸阳市签署了《咸阳市城
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特许权协议》(以下简称“咸阳餐厨特许协
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咸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与授权,咸阳市城管局授予桑德环
境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桑德环境独家拥有咸阳市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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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化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的权利,收取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贴费,特许经
营期限为25年(含建设期)。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咸阳市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采用符合有关政府部门出台的现
行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政策及符合国家对咸阳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已经审
定的技术工艺路线,项目处理能力为100吨/日,项目建设占地约48亩。
咸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桑德环境作为咸阳市
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的实施方,特许经营
年限为25年(含建设期),由桑德环境在咸阳市以自有资金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咸阳逸清
注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逸清)完成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后续运营维护事宜,
预计该项目公司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
(注:桑德环境于2013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咸阳逸清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年8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交
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3-57]、《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3-59]))
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逸清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前提下建设咸阳市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并负责后期运营维护,
确保项目建设及运营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项目特许期满,公司将按照本协议
约定向政府无偿移交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土地上的附着物设施、项目设施设
备等项目营运资产。
二、特许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负责人:韩保锋(局长);
法定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59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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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84,361.6621万元;
主营业务:市政给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城市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
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
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
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本特许
协议签署甲方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咸阳市城管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1、咸阳市城管局授予公司在咸阳市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咸阳逸清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拥
有下列权利:
(1)享有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特许协议约定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及配套设施设备
的权利;
(2)按协议进行餐厨废弃物处理产品销售经营活动的权利;
(3)对项目资产享有所有权;
(4)根据咸阳餐厨特许协议的约定,获得政府补贴费用。
特许经营期为25年(含建设期),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咸阳逸清具体从事特许协议项下的特许经营许可业务,同时应当依据特许协议规定,履
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特许权出让人的要求,进行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
餐厨废弃物处理的经营性服务;
(2)承担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和风险;承担项目所需
配套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设备和公用工程费用;
(3)办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所需的一切审批手续,在特许运营期内持续、安全、
稳定地运营,不得从事与项目无关的营业,不得对本项目拆除、闲置;
(4)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出租、质押、挂靠、承包或转让等形式处置项目特许经营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