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3-43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
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方式的议
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合计399,451份股票期权
在本次可行权期限内(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9日)依据相关规定行权,详见公司于
2013年5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深交所网站的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0)。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已与被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
方权利及责任;
二、 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业务操作及合规需求;
三、 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四、 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Black-Scholes)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
价值,并已在激励计划等待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五、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时,相关人员在股
票期权行权期间将主动按照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进行公告。同时其行权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六、 公司本次获授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每季度末公司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的行权情况、股权激励对象变动情况、股票期权参数调整情况以及公司因行权而致的股份
变动情况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