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3-13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签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事项简述:桑德环境于2011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桑德环境与北京合加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2011年8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交所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1-42号]、《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1-44号])。
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目的为以特许经营的模式在安徽省淮南市开展餐厨
垃圾收运与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业务,2013年3月12日,淮南市市容管
理局与桑德环境在北京市签署了《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淮南市市
容管理局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授权作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淮南地区内的餐厨垃圾收运与
处置特许经营权正式授予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告所述内容为淮南国新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与淮南市政府授权机构签署的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相关具
体事项。
2、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告披露所述《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置特许
经营协议》的履行需要较长的期限,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可抗力因
素以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公司特作相关风险提示。
3、协议履行对桑德环境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报批及立
项相关手续,项目预计在2013年内开工建设,本协议执行对桑德环境2013年业绩不构成重大
影响。
4、公司需要履行的协议签署后续义务: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涉及重大合同的后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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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及协议履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13 年 3 月 12 日,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授权,淮南市市容管理局与桑德环境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桑德环境”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淮南国新”)在北京市签署了《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称“特
许经营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淮南市人民政府授权淮南市市容管理局作为特许
经营权授予方将淮南地区内的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置特许经营权正式授予淮南国新,在特许经
营期内淮南国新独家拥有在淮南市境内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淮南市境内的餐厨垃圾的权
利,负责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与处置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收取淮
南市政府支付的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补贴费,特许经营期限为 30 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置项目系采用厌氧发酵制沼气工艺建设一座总处理规模为200吨
/日(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00吨/日)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工艺采用国家住建部、环保部认
可的国际上先进的工艺,利用餐厨垃圾生产工业油脂、沼气和有机肥料等。主要建设内容为
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亿元人民币左右(前述投资
额及设计处理规模以政府有权部门最终批复的可研报告为准)。
淮南市人民政府以公开招商方式选择桑德环境作为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置项目投资、
建设及运营的实施方,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置项目的特许经营年限为30年,由桑德环境在
淮南市以自有资金投资成立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完成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后续
运营维护事宜,预计该项目公司内部投资收益率不低于8%。
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淮南国新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前提下建设淮南市餐厨
垃圾收集处置项目并负责后期运营维护,项目建设及运营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确
保项目建设及运营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淮南市市容管理局
局长:罗志银;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
2、乙方: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天增;
注册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龙王沟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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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餐厨垃圾生物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市政基础
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技术咨询及服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或需前置
审批的除外)。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本特许
经营协议签署对方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淮南市市容管理局为政府机构,且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授权签署本
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1、淮南市人民政府以公开招商方式选择桑德环境作为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置项目投
资、建设及运营的实施方,淮南市市容管理局授予淮南国新作为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置项
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的实施方,由淮南国新具体负责实施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理项目的投
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业务。淮南市市容管理局授予淮南国新在特许经营期内在淮南市独
家拥有下列权利:
(1)特许经营权协议有效期内的独家负责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淮南市境内的餐厨
垃圾,负责淮南市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置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
(2)特许经营期内享有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淮南市的相关政策文件收取餐厨垃圾
收运处置费的权利;
(3)特许经营权协议有效期内,依据协议的规定,享有充分、完整、独立及自主的融
资、设计、建设、生产经营管理权和决策权,依法管理、经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收集、运输
和处置餐厨垃圾。
2、协议签署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淮南国新从事本协议项下的特许经营,同时应当依据特许经营协议规定,履行以下责任
及义务:
(1)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依据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置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建设、
运营、维护淮南市餐厨垃圾处置工程项目;
(2) 在淮南市市容管理局协助与配合下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申报并取得餐厨垃圾收
运、处置服务许可证;
(3) 特许经营期内享有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淮南市的相关政策文件收取餐厨垃圾
收运处置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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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在特许经营期内遵守相关的健康、
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运作;
(5) 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生产、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6)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标准和要求配备并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建
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必须的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和制度,坚持安全生
产,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并承担因意外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所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赔偿;
(7) 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集、运输餐厨垃圾,并运
到餐厨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并具备相关的技术及处置条件。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淮南市市容管理局应履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 淮南市市容管理局已获淮南市人民政府授权,完全有权代表淮南市人民政府签署
本特许经营协议,实施淮南市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行为;
(2) 协助淮南国新完成“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置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等项目
建设批准;
(3) 不影响项目正常施工情况下,有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和监督项目工程实施进
度、质量,督促淮南国新按约定的期限和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4) 有权督促淮南国新按国家的相关法律与规定开展生产经营,确保餐厨垃圾收运与
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稳定运行与达标排放;
(5) 应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在项目竣工日期的三个月之前,确保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所
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淮南国新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责任书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合同书,
报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督促以上合同在特许经营期内的履行;
(6) 应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淮南国新涉及项目建设、运营等在内的行政申报、审批、
核准、许可等各种事宜获得淮南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上级各级政府及各行
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批准、许可等;
(7) 确保将辖区内餐厨垃圾统一交由淮南国新处理和处置,并保证淮南国新特许经营
权的唯一性和排他性,依法保证避免可能产生的第三方对本项目的干扰。
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最终仍不能解
决,双方均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固废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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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项目实施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将对公司区域项目开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取得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之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协议
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1、项目建设期风险:本特许经营协议所述淮南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置项目由于尚需进行
项目前期立项报批及开工建设前期具体事项,项目尚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内部资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资源,协调内外部关
系,有效保证项目前期及建设的实施。
2、餐厨垃圾处理费支付方面存在的风险:目前全国各地固废处置尚未形成成熟的收费
体系,并且收费较低。
采取的措施: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本餐厨收集处置特许经营项目服务费由淮南市政府财
政支付,以确保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