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3-020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开展章程自查工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 第一条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 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发挥领 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作用……
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2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732,777,796 元。 5,730,847,796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太原钢铁(集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太原钢铁(集团)
团)有限公司,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公司目
为:普通股 5,732,777,796 股,其中 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730,847,796
发起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 , 其 中 发 起 人 太 钢 集 团 持 有
3 3,606,454,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有 3,606,454,334 股,占总股本的 62.93% ;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持 有
62.91% ;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持 有 2,124,393,462 股,占总股本的 37.07%。
2,126,323,462 股 , 占 总 股 本 的 公司发起人及历次股份变动情况:……
37.09%。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4 5,732,777,79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5,730,847,79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为:普通股 5,732,777,796 股,无其 普通股 5,730,847,796 股,无其他种类
他种类股。 股。
5 第二十九条 …… …… 第二十九条……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股票。……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6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六)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六) 审议股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二)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7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资产 10%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提供的担保。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的担保。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证券投资和衍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证券投资、委托理
生品投资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须经股东大会批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准。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在投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资之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在投资之前应
公司衍生品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不以套期保 公司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经公司董事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在投资之前应
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可执行。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或不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后,
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9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监 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会山西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有关证明材料。
第八十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八十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
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 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
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
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10 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 一 百 一 十 条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权:……(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公司董事会设
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11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
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12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的权限…… 权限……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党委由19-21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党委,设书记
组成,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2 人, 1 名,副书记 2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