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2-086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 续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06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732,777,796 股 的 0.0185%。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732,777,796 股减至 5,731,717,796股。
2、上述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 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5月19日,上市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共涉及 因退休或岗位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名,已回购注销该部分人员 持有的10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69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
3、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9月 27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5名因岗位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原因离职和 1 名退休的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届八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八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5 月 3 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
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66 号文),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4、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
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6、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
作,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年 6 月 20 日。公
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 280人,授予价格为每股 3.69 元,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3,653 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641%。
8、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6名激励对象因退休或岗位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应回购该部分人员持有的 10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69 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死亡、退休、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定解除限售的时间和条件不变,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退休或岗位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应回购该部分人员持有的 106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69 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
三、回购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回购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
上述回购的 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 万股,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3,653万股的 2.90%,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5,732,777,796 股的 0.0185%。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十三章 异动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死亡、退休、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定解除限售的时间和条件不变,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公司对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06 万股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选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0%计算同期存款利息。
注: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按 1.50%基准利率从登记完成日(2022 年 6 月
15 日)起算,不满 3 个月按 3 个月、不满 6 个月按 6 个月、不满 9 个月按 9 个
月、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利息。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3.69+(3.69*1.50%/12)*月数。
回购注销的 6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0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满 6 个月按 6个
月计算,因此,按照上述回购价格计算公式计算的回购金额合计为 3,940,736 元。
综上,公司将对上述 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06万股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总金额为 3,940,736 元。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支付回购价款合计为 3,940,736 元,山西
华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晋华益验【2022】0005 号),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已于 2022年 9月 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自公告日起 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四、上述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 述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5,732,777,796 股 变 更 为
5,731,717,796 股。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一切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相 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类别 (+,-)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625,640 0.64% 35,565,640 0.62%
其中:高管锁定股 95,640 0.002% 0 95,640 0.0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36,530,000 0.64% -1,060,000 35,470,000 0.6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696,152,156 99.36% 5,696,152,156 99.38%
份
三、股份总数 5,732,777,796 100.00% -1,060,000 5,731,717,796 100.00%
五、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 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