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2-057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2 年 7 月 6 日以直接送
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情况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11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对成员组成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选调整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新权先生、汪建华先生和董事王清洁先生组成,并由独立董事刘新权先生担任召集人。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聘用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公司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公司聘用刘鹏飞先生为总法律顾问。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部分子公司董监高人员人选的议案》。
经公司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公司对部分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作如下提名:提名王慧文先生为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副经理人选。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