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825 深市 太钢不锈


首页 公告 太钢不锈: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太钢不锈: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7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58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太钢不锈,股票代码:000825)将于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与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存在变更或终止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相关情况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6日开市时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6日、2018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8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2018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由于公司属国有控股企业,需与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沟通本次重组事项,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公司未能于2018年7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5个月。

    上述停牌期间,公司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已与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新材料”或“标的公司”)相关股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已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公司将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并及时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鑫海新材料的控股权。截止目前,鑫海新材料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山东临沂市莒南县临港产业园中心大道北段

主要办公地点:      山东临沂市莒南县临港产业园中心大道北段

法定代表人:        何中余

注册资本:          56,799.7216万元

实收资本:          56,799.7216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8日

营业期限:          2013年10月8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2707968343XH


                    镍合金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利用、转让;自产固体
                    废物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电解镍、铬合金、锰合金、硅锰
经营范围:          合金、矿粉(石)、煤炭、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
                    不锈钢及其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鑫海新材料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临沂鑫泰矿业有限公司            20,669.1859              36.3896

王文龙                          14,175.5392              24.9571

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779.4573              24.2597

王文光                          8,175.5392                14.3936

合计                            56,799.7216              100.00

    本次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为临沂鑫泰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文龙先生。

    (二)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采取支付现金、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与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与交易对方签订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鑫海新材料部分或全部股东,公司已于2018年4月20日与鑫海新材料、鑫海新材料相关股东签署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方式

    公司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与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鑫海新材料的部分股权。

    (2)购买的股权比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鑫海新材料51%股权,鑫海新材料其余49%股权由鑫海新材料的现有全部(王文龙、王文光、鑫泰矿业、鑫海科技)或部分股东持有。

    (3)有效期限

    《合作备忘录》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双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延长该有效期。


    (四)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鑫海新材料部分或全部股东,公司已经与交易对方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多次磋商、沟通并与鑫海新材料及其相关股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协商、论证,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框架协议和正式协议。

    (五)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资产评估机构。

    (六)本次交易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预计涉及的有权审批、许可、备案或授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单位。

    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后,本次交易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三、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与鑫海新材料相关股东签署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合作备忘录》;

    2、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展开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

    3、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磋商、沟通。交易双方和中介机构等有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论证和完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有序安排;

    4、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交易进程备忘录报备;


    5、按照有关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和推进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四、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鑫海新材料主营业务为镍铁合金的生产制造,主要产品镍铁合金为太钢不锈用于生产不锈钢产品的原材料。本次交易属于行业纵向整合,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完成,太钢不锈将实现产业链上游延伸,可进一步发挥鑫海新材料作为国内镍铁行业龙头企业的规模优势以及其拥有的先进红土镍矿冶炼技术优势,释放不锈钢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实现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属于独立民营第三方,为避免内幕交易,公司在停牌后才开始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调以及与交易对方进行谈判。目前,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细节仍在进一步论证、完善中;为保证重组范围的资产盈利能力优良且合规性完备,相关问题处理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中。综上,公司无法在承诺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鉴于此,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公司将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并将及时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署关于标的公司51%股权的正式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同时,股票复牌后,股价的波动也可能对重组产生影响。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六、承诺事项

  1、公司承诺将在股票复牌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继续筹划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公司股票复牌后,若公司最终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公司股票复牌及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股票复牌后,公司与有关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且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