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3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6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8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情况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收购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新材料”)控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太钢不锈,证券代码:000825)于2018年4月16日开市时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公司属国有控股企业,需与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沟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于2018年7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5个月,即预计最晚于2018年9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2、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