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30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太钢不锈,证券代码:000825)于2018年4月16日开市时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之后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1日、4月28
日、5月5日和5月1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2018-017、2018-018、2018-020)。
由于本次重大重组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一个月内完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之后公司分别于
5月19日、5月26日、6月2日和6月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22、2018-025、2018-026、2018-027)。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公司现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新材料”或“标的公司”)的控股权,鑫海新材料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文龙先生。
截止目前,鑫海新材料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07968343XH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临港产业园中心大道北段
法定代表人:何中余
注册资本:56,799.721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08日
经营范围:镍合金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利用、转让;自产固体废物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电解镍、铬合金、锰合金、硅锰合金、矿粉(石)、煤炭、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不锈钢及其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股权结构:王文龙持股24.96%;王文光持股14.39%;临沂鑫泰矿业有限公司持股36.39%;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26%。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采取支付现金、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与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最终重组方案以后续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的重组方案为准。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鑫海新材料部分或全部股东,公司已经与交易对方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初步磋商沟通并与鑫海新材料及其相关股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协商、论证,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框架协议和正式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公司已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资产评估机构。目前,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5、本次交易的事前审批情况
根据目前的初步方案,本次交易预计涉及的有权审批、许可、备案或授权机构包括
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单位。
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后,本次交易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三、申请继续停牌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由于公司属国有控股企业,需与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沟通本次重组事项,且本次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公司预计无法于2018年6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四、承诺事项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8年7月16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决定终止本次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