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2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太 钢不锈,证券代码:000825)于2018年4月16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停牌期间, 公司每5个交易日至少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2018-017、2018-018、2018-020)。
公司原预计在2018年5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 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新材料”或“标的公司”)股东为王文龙、王文光、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临沂鑫泰矿业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为上述鑫海新材料的部分或全部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王文龙
(2)王文光
(3)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6680969548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文龙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11-09
住所:莒南县经济开发区
(4)临沂鑫泰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676833942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宝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06-24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临港产业园、文坊公路以东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但本次交易可能导致部分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2、交易方式
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预计收购方式涉及现金购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现金购买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结合等,具体交易方式尚未确定。
3、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07968343XH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中余
注册资本:56799.7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10-08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临港产业园中心大道北段
经营范围:镍合金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利用、转让;自产固体废物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电解镍、铬合金、锰合金、硅锰合金、矿粉(石)、煤炭、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不锈钢及其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镍铁合金的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行业代码:C32)。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1、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目前已与鑫海新材料相关股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已经确定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已经开始现场尽职调查工作。
2、延期复牌原因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8年5月16日前披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
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1个月内完成。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571357252 62.70% 人民币普通股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1236900 1.43% 人民币普通股
3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45136538 0.79% 人民币普通股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26999902 0.47% 人民币普通股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1331960 0.37% 人民币普通股
6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17501800 0.31% 人民币普通股
7 丛春涛 15640120 0.27% 人民币普通股
8 方威 15515050 0.27% 人民币普通股
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14999939 0.26% 人民币普通股
10 杨俊诚 13000300 0.23% 人民币普通股
2、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型
1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571357252 62.70% 人民币普通股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1236900 1.43% 人民币普通股
3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45136538 0.79% 人民币普通股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26999902 0.47% 人民币普通股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1331960 0.37% 人民币普通股
6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17501800 0.31% 人民币普通股
7 丛春涛 15640120 0.27% 人民币普通股
8 方威 15515050 0.27% 人民币普通股
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14999939 0.26% 人民币普通股
10 杨俊诚 13000300 0.23% 人民币普通股
四、后续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8年6月15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