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
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莫翊斌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5人、代表股份174,554,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62,772,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12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11,781,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0%。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莫翊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69,912,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41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140,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6071%。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莫翊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02 关于选举林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69,982,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81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10,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2015%。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林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03 关于选举陈东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72,661,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889,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378%。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陈东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04 关于选举杨晓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同意 170,071,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32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99,4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9546%。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杨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05 关于选举沈忆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72,660,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888,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306%。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沈忆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
1.06 关于选举吴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72,661,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6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889,8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408%。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吴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李卫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72,660,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888,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304%。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李卫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郑慕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72,660,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888,6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304%。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郑慕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关于选举温日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72,653,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1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881,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71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温日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根据前述选举结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莫翊斌先生、林敏先生、陈东屏先生、杨晓先生、沈忆勇先生、吴辉先生、李卫宁先生、郑慕强先生、温日光先生等九人组成(其中沈忆勇先生、吴辉先生为外部董事,李卫宁先生、郑慕强先生、温日光先生为独立董事),自2024年10月18日起,任期三年。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陈晓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72,674,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902,0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441%。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陈晓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3.02 关于选举许闻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69,993,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8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21,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2949%。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许闻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前述选举结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陈晓文先生、许闻女士、陈奕怀先生等三人组成(其中陈奕怀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2024年10月18日起,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飏、张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