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2-013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 63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42 万元、内控审计费 21 万元。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人员信息:致同所现拥有合伙人 204 名;拥有注册会计师 1153
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 名。
(7)收入情况: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21.9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为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49 亿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 2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2020 年末职业风险
基金 1,043.51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
概况: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健,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自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自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素红,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自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结合相关审计需配备的人员和工作量,双方拟定的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63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
42 万元,内控审计 21 万,与 2021 年度收费相同。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决定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2.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事先提供了该事务所的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表现出了较高的执业水平。续聘该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拟定的 2022 年度报酬,并同意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