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2-51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京山轻机 股票代码 00082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家敏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22 号京山
轻机工业园
电话 027-83320271
电子信箱 jiamin.zhou@jsmachine.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91,518,868.63 1,954,715,993.06 17.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7,907,472.82 112,308,289.48 3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44,725,826.01 108,503,628.21 33.3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4,787,012.91 -50,029,226.49 -189.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1 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1 1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0% 4.68% 0.2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8,509,314,665.68 7,839,763,282.08 8.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145,987,242.26 2,947,107,473.19 6.7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5,39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京山京源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86% 129,932,166.00 0.00 质押 43,190,000
投资有限公司
祖国良 境内自然人 6.57% 40,914,285.00 30,685,714.00
王伟 境内自然人 3.11% 19,366,621.00 19,324,966.00
京山轻机控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0% 9,982,900.00 0.00
有限公司
湖北京山轻工
机械股份有限 其他 1.42% 8,838,767.00 0.00
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
刘燕 境内自然人 0.96% 5,968,900.00 0.00
泉州市金太阳
电子科技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2% 3,845,000.00 0.00
公司
叶兴华 境内自然人 0.55% 3,397,300.00 0.00
池泽伟 境内自然人 0.51% 3,200,000.00 0.00
中信证券股份 国有法人 0.38% 2,345,897.00 0.00
有限公司
1.上述前 10 名股东中,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是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
说明 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2.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前 10 名股东中,股东刘燕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968,900 股。
(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对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成”)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工业智能化测量仪器、机器人视觉系统、系统集成产品、自动化和智能化系统等。公司基于产品升级对机器视觉技术的需求,在 2015 年-2017 年期间分三次小额投资入股进行投资参股,2015 年对该项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16-2017 年采用权益法核算。2015 年-2017 年公司不能控制深圳慧大成的生产运营,对公司的情况无法掌握。2018年公司再次通过增资入股并受让原股东部分股权后而持有慧大成 51%股权使慧大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 年慧大成经营不善,公司在 2020 年年初立即派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深度介入公司运营,发现慧大成财务状况异常、原股东涉嫌合同诈骗故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立案侦查,慧大成原股东罗月雄、王建平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案件现已移交检察院。2021 年 12 月,公安机关向公司通报调查进展,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慧大成 2016 年-2018 年历史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安机关调查的结果显示,2016 年-2018 年深圳慧大成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情形。
现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前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16 年、2017 年度、2018 年
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
二、公司实施第三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