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7-99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
召开的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并经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2015年12月25日,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部分内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 2015
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已于2017年1月届满,
存续期至2017年12月届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根据《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12个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2017年10月13 日,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并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12个月。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