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7-88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武汉璟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方
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武汉璟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方朱亚雄先生通知,朱亚雄先生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7月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收购武汉璟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方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概述
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接到武汉璟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方朱亚雄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兑现公司收购武汉璟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时的承诺,朱亚雄先生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以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收购武汉璟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方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公告》(2017-80)。
二、股份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朱亚雄先生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7月4日期间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票1,617,700股,成交金额合计21,500,850.70元,交易均价13.291元。本次增持前,朱亚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增持后,朱亚雄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朱亚雄先生承诺从2017年7月5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时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等规定。2.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