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对比表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同容详见2015年1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和2015年12月16日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所涉资金总额、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与劣后级的份额比例等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部分内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 》及摘
要内容主要变动如下:
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资金总额上限 不超过257000000元 不超过233870000元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 不超过257000000份 不超过233870000份
优先级与劣后级的份额比例 1:1 0.82:1
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买的公司股票数 15,491,260股 14,097,046股
量上限和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比例 3.24% 2.95%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