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3-14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武汉耀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出资9000万元收购武汉耀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武汉耀华玻璃")55%股权。
● 公司与武汉耀华玻璃及其股东和人员、与转让方武汉峰雷华升工贸有限
公司的股东和人员,及与本公告第三页关系图上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收购对增加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线,拓展与汽车厂商等客户的渠道,
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积极意义。
● 本次收购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
●本次收购完成后,存在的风险主要有整合收购公司的风险和管理及效益风
险。
●因本股权标的2013年3月曾经因有个人提出异议上诉到法院,虽然已于
2013年4月10已予撤诉,但公司仍不能完全肯定该事项完全解决,仍存在一定
风险。
1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此次拟收购武汉峰雷华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武汉耀华玻璃
55%的股权,价款为9000万元。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于2013年2月28日与转让
方签定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且峰雷华升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公司可以在双方
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后六十日内分两次以每次支付50%收购款项
的比例支付,并提供第三方担保。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13年3月3日召开的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
汉耀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后因李志清先生对标的股权提出异议,
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临时董事会,通过了《取消收购
武汉耀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取消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现李志清先生已撤销对峰雷华升的诉讼,上述标的股权的纠纷已
解除,公司聘请进行尽职调查的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也认
为上述股权属于可依法转让之资产。对此,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召开了七届
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应际到会董事9人,此议案获赞成票9
票。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次收购股权
事宜经本次董事会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武汉峰雷华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MA地块(车城东路164号)
法定代表人:雷炫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五金交电、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批
发及零售;汽车零部件制造。(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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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峰雷公司由武汉大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大庸公司”)、
武汉万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万德公司”)出资设立。各持股50%。二大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大庸公司,法定代表人:雷炫,注册资本:500万,执照号,420100000200686,
经营范围:对商业、工业、农业、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及咨询服务;汽车销售;商
务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成立日期:2010年7月14日。大庸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及出资金额:雷炫50%,
250万;王峻波50%,250万元。
万德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庆洪,注册资本:1000万,执照号,
420100000109158,经营范围:对商业、工业、农业、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及咨询
服务;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商务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
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成立日期:2003年11月6日;股东持股比
例及出资金额:史庆洪5%,50万元;徐常秀45%,450万元;徐辉50%,500万
元
关系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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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炫 王峻波 徐辉 徐常秀 史庆洪
50% 45% 5%
50% 50%
武汉大庸投资管理有限公 武汉万德投资有限公司
司
50% 50%
湖北京武汉峰山轻雷华工机升械股工贸有份有限公限公司
司
55%
武汉金正宏大投资有限公司 41% 武汉耀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4%
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武汉耀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耀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