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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7

神雾节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032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雾节能”)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建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推荐钱传海先生、丁晓殊先生、翟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王绍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经股东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推荐吕建中先生、吴凯先生、郭永生先生、崔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推荐董郭静女士、肖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提名名单及目前董事会成员状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银行南京分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0 元对价将其在江苏院破产重整过程中取得的武汉君成197.32 万股股份转让给中行南京分行,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及股权登记手续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银行南京分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14:30 在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泛海国际 SOHO 城 5
栋-2004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附件 1:独立董事简历

    丁晓殊

  丁晓殊,男,1986 年 8 月出生。2006 年 9 月-2010 年 6 月,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专业,学士。2010 年 9 月-2013 年 6 月,南京师范大学,法律专业,硕士
研究生。2013 年 6 月-2017 年 6 月,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7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丁晓殊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目前丁晓殊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钱传海

  钱传海,男,1986 年 1 月出生,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法律
职业资格。2003 年 9 月-2007 年 6 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
2007 年 9 月-2010 年 6 月,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010 年
10 月-2012 年 7 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2 年 7 月-2015
年 7 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陕西分院会计;2015 年 7 月-2016 年 7 月,
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钱传海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
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目前钱传海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翟浩

  翟浩,男,1977年5月出生,1998年9月-2002年6月,河南大学,历史学,学士;2002年9月-2004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2007年3月-2009年6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硕士;2009年9月-2012年6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博士研究生。2004年8月-2012年6月,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讲师;2012年6月-2017年11月,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任科员;2016年3月至今,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2017年11月-2018年8月,任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讲师;2018年9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2019年5月2022年3月,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3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0年11月—2024年1月担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翟浩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目前翟浩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绍佳

  王绍佳先生,1989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教师从业资格。2017 年自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17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讲师,2018 年 5 月起至今兼任上海通佑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绍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王绍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附件 2:非独立董事简历

    吕建中

  吕建中先生,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05 年 10 月-2008
年 9 月任北京清华科技园投资中心投资经理;2008 年 10 月-2015 年 2 月任太钢
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15 年 3 月-2018 年 11 月起任山西高新普惠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吕建中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非
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吴凯

  吴凯先生,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毕业于
长安大学,获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学士学位;2011 年获布兰迪斯大学国际商学院(IBS)产业经济学联合培养博士学位;2013 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工商
管理博士学位。2013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职于武汉市武昌区科技局;2017
年 2 月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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