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
01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39,286.24 元,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63,689,636.32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969,251.55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104,577,190.34 元,截止 2023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的利润为-4,123,546,441.89 元。由于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状况、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2024 年度公司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业务拓展情况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持续高度重视对投资者进行回报的事项。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