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2-047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神雾节能 股票代码 00082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ST 节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郭静
办公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28 号汇智大厦
A 座 9 楼
电话 025-85499131
电子信箱 stocks@shenwujieneng.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214,082.29 1,277,610.61 1,56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40,392.60 1,962,007,535.02 -100.16%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763,890.84 -18,306,156.42 84.9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2,112,842.18 -76,080,268.30 70.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9 3.08 -10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9 3.08 -10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7% 140.23% -144.0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60,040,867.22 316,047,634.72 -17.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1,634,985.46 84,775,378.06 -3.7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22,77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神雾科技 境内非国 238,600,0
集团股份 有法人 37.44% 238,600,000 238,600,000 质押 00
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 境内非国
有限责任 有法人 5.34% 34,000,000 34,000,000
公司
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5.00% 31,874,462 31,820,462
公司
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3.11% 19,800,000 19,800,000
公司
长城国瑞 境内非国
证券有限 有法人 2.64% 16,810,000 16,810,000
公司
文菁华 境内自然 1.45% 9,249,876 质押 9,249,876
人
陕西省省
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
公司-陕
国投·持 其他 1.24% 7,917,181
盈 88 号证
券投资集
合资金信
托计划
徐爱卿 境内自然 1.13% 7,169,803
人
周水荣 境内自然 1.10% 7,000,000 7,000,000
人
陕西省省
国际信托 其他 0.65% 4,130,454
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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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陕
国投·聚
宝盆 30 号
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持盈 88 号证券投资
致行动的说明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宝盆 3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有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不适用
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
查通知书》(编号:赣证调查字 2020013 号、赣证调查字 202001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11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
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2020-101)。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2022】27 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公司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一)2016 年年
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及的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一期工程项目及 2017 年年报存在的虚假记载涉及的广西景昇隆项目收入、成本、
利润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更正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15);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尚未更正的金川二期项目还
需调减公司 2017 年净利润 1,989.71 万元,调减净资产 1,989.71 万元;调增 2018 年度净利润 198.97 万元,调减净资产
1,790.74 万元;调增 2019 年净利润 1,790.74 万元,该事项不影响 2020 年及 2021 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 2021 年的净利
润。经测算,公司追溯调整后 2015 年度至 2020 年度内公司尚不构成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