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1-08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债权人签订《贷款减免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说明:
1、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雾节能”)计划参照《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向债权人申请贷款减免并签订《贷款减免协
议》。本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债权人签订相关协议,是否签订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神雾节能拟与债权人签订《贷款减免协议》的情况
公司拟参照《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向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贷款减免并与招商银行和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宸投资”)签订《贷款减免协议》。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 92-12 号(良运四季汇小区)1-3 层公建
负责人:杜玮
乙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28 号汇智大厦 9 楼
负责人:吴浪
丙方: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27 号愿景广场二期 1 栋 2 层 43 号
负责人:黎梦龙
关联关系:
1、招商银行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2、汉宸投资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破产重整投资人。
(二)贷款减免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归还招商银行 10,283.97 万元贷款本息(其中本
金 8,637.39 万元,截止到 2021 年 4 月 29 日的利息 1,646.58 万元)。具体减免内
容如下:
1、乙方向甲方支付贷款本金 5%的现金,即公司向招商银行支付人民币4,319,039 元;
2、乙方向甲方支付 4,319,039 股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抵偿对甲方的部分债务;
3、 丙方向甲方转让其对神雾集团的债权,即汉宸投资将其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民币 77,736,525.29 元)转让给招商银行;
待上述三项约定全部履行完毕后,甲方免除乙方剩余债权,即全部债权扣除现金受偿、股权受偿和对神雾集团债权后的全部剩余债权,乙方无须就该部分债权向甲方支付。
(三)标的资产情况
1、名称: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319,039股股权,占其总股份的1.46%;
2、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
武汉君成系江苏院重整投资人汉宸投资根据江苏院重整计划设立的 SPV公司。本次转让股份来源系神雾节能通过江苏院破产重整取得的股份;
3、股东情况:
(1)汉宸投资持有武汉君成 189,060,751 股,占武汉君成总股份的63.994%;
(2)神雾节能持有武汉君成 8,824,523 股,占武汉君成总股份的 2.987%;
(3)江苏院及神雾节能 171 家债权人合计持有武汉君成 77,549,410 股,占
武汉君成总股份的 26.249%;
(4)黎梦龙(发起人股东)持有武汉君成 10,200,000 股,占武汉君成总股份的 3.453%;
(5)李瑞(发起人股东)持有武汉君成 9,800,000 股,占武汉君成总股份的3.317%;
武汉君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违约及其他说明条款
如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招商银行有权解除贷款减免协议,并对全部债权进行催收(包括进行法律诉讼),同时按签订贷款减免协议之日恢复计息。
1、发现借款人存在不得减免的情形的;
2、借款人弄虚作假骗取贷款减免的;
3、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贷款减免协议的;
4、我行及监管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在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招商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剩余贷款,或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
1、借款人出现欠息、逾期等违约事项;
2、借款人、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恶化,抵质押物贬值,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他有效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以及出现其他对贷款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
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若公司与债权人达成贷款减免意向并顺利签订《贷款减免协议》,将减少公司负债,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债务免除利得,具体情况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计划参照《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与债权人签订《贷款减免协议》,若该协议顺利签署将切实解决公司债务问题,为公司摆脱困境创造有利条件,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