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编号:2021-09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185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537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94 人。
(7)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
(2)36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185 人
3、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 1,537 人
4、2020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94 人。
(三)业务信息
1、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2、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8,107.53 万元。
2020 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 家。
(四)执业信息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
2、36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李建树,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刘婕,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 年起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喻俊,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 年起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婕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李建树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喻俊最近 3 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日期 类型
李建树 2020.4.30 行政监管 湖北证监局 当代明诚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项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喻俊 2020.4.30 行政监管 湖北证监局 当代明诚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项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建树、签字注册会计师喻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婕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六)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以2020 年度审计费用 200 万元为基础,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协商调整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
核了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在证券业务执业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在证券业务执业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