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1-064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5月11日、5月13日、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中揭示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的情况
近期,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简称:*ST节能、证券代码:000820)股票于2021年5月12日、13日、1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3.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16日至5月14日收盘价累计涨幅为112.50%,累计换手率124.75%,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因近期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节能,证券代码:000820)自2021年5月17日开市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
近期,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节能,证券代码:000820)
将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核查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停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和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了两次《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063)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除上述更正后,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及之前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能否最终重整成功仍具有不确定性。
4、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道洪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1681万股股票于2021 年1月 8日被司法划转至长城
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其所持公司 700 万股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2 日被司法划转至
周水荣;其所持公司 3400 万股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被司法划转至华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7、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且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二)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不确定性的风险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已裁定批准《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江苏院重整程序,详见南京中院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披露的《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告》。江苏院已收到重整投资人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亿元重整投资款并已转入破产管理人账户用于清偿江苏院的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截至目前,职工债权已清偿完毕,税款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仍在管理人的监督下逐步清偿,截至目前尚未清偿完毕;江苏院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南京中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南京中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江苏院破产。
2、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自2017年末发生流动性困难,出现债务逾期,职工薪酬不能按时支付,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处于停滞状态,业务规模大幅萎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院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仍存在未能得到执行而重整失败的风险。若重整失败,江苏院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江苏院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对江苏院的控制权,又因为江苏院是公司唯一经营实体,将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2259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3、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补偿尚未完成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2016年至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累计未达到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承诺的盈利数120,000 万元。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神雾集团通过重大资产获得公司349,410,462股,该股
份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截至目前神雾集团不具备以股份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累计被司法拍卖和划转110,810,462股。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其他股份仍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股权不稳定,可能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生产经营及管理造成影响。
4、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 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 条第(一)、(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14.3.1 条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六)因不符合第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有权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风险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0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9日、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截止目前,神雾集团持有公司238,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4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份已全部质押,且已全部被冻结和轮候冻结,存在被提起拍卖和强制处理的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累计被拍卖和司法划转110,810,462 股,若其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提起拍卖或强制处理,则公司控制权存在变动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