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1-04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决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雾节能”)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本息合计 142,133.002 万元已全部解决。
2、本次公司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破产重整以江苏院对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的债权等额抵偿江苏院对债权人的债务。该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江苏院重整计划(草案)已经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已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裁定批准。
3、神雾节能作为江苏院债权人在江苏院破产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合计取得532,973,475.82 元神雾集团可等额抵偿的债权份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雾节能已与相关债权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债务清偿暨转移协议》、《债权重组与清偿协议》及《和解协议书》,合计抵偿债权 450,331,309.47 元。其余未获抵偿的部分已由江苏院重整投资人以现金方式补齐,补偿现金总额为 82,642,166.35 元。
一、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债权抵偿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确认已有 58,720 万元款项通过部分供应商转入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账户。
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通过自查及与供应商、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对账核查,流入神雾集团及其关联方账户或指定公司
款项共计 66,182.03 万元,累计流入神雾集团及其关联方或指定账户款项合计
124,902.02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目前,经神雾集团书面确认,同意就该等尚未归还的占用金额以实际占
用期限为基准按照约定利率(2019 年 8 月 19 日前按照年化利率 4.35%,2019 年
8 月 20 日以后按照 LPR 计算)计算该等占用资金期间利息,并按照全资子公司
江苏院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清偿方式,与江苏院及债权人签署相关协议,等额抵消尚未归还的占用本金及利息总额 142,133.002 万元。
(二)债务转移暨抵偿的情况
自资金占用问题出现以来,公司管理层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发函核实并督促控股股东积极筹措资金,尽早归还,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承诺将通过
现金偿还、资产处置等多种形式最迟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解决占用资金问题。
2020 年 9 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已严重资不抵债,为尽快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化解债务危机,江苏院正式向南京中院申请破产重整。为推进江苏院的破产重整进程,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全资子公司江苏院在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清偿方案中以江苏院对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的债权等额抵偿江苏院对债权人的债务。该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通过江苏院债权人会议。截至目前,江苏院的重整计划已被南京中院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2 月 23 日、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012、2021-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院对控股股东神雾集团的债权总额为 142,133.002万元。自南京中院批准江苏院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江苏院对债权人的142,133.002 万元债务转移由控股股东神雾集团代为清偿,江苏院就相应债务不再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该等债务转移至控股股东之日,江苏院就该等债务欠付控股股东神雾集团的款项与神雾集团欠付江苏院的等额占用资金的款项相互抵销,视为控股股东向江苏院清偿了与该债务等额的占用资金。
同时,因神雾节能作为江苏院的债权人在本次江苏院破产重整的债权清偿中取得合计 532,973,475.82 元神雾集团可转移债权。截止目前,神雾节能及控股股东已与 5 家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债权人达成了合计 450,331,309.47 元的债务抵偿协议,即神雾集团通过协议等额抵偿了 450,331,309.47 元占用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部分债权人签订《债务清偿暨转移协议》、《债权重组与清偿协议》及《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除上述通过协议等额抵偿的款项外,其余未能抵偿部分合计为82,642,166.35 元,该部分款项已由江苏院重整投资人以现金方式归还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神雾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 142,133.002万元已全部清偿。
二、相关风险提示
后续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密切关注和跟踪日常资金往来的情况。不断完善和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杜绝资金占用问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公司还将督促全体董、监、高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加强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