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0-07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2020年8月3日、4日、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近日变更了办公地址,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2、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申鹤的辞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部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4、鉴于目前业绩对赌事项未实现,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兑现业绩补偿承诺。
5、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成员的增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后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强化公司内控管理,继续梳理和排查潜在经营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针对已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整改,确保持续经营依法合规。除此以外,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8、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询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