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18-03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雾节能”)2018年3月23日、3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据向公司控股股东了解,神雾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仍在持续推进。截至目前,神雾集团已与各有关企业及机构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书,后续事宜进展顺利。上述交易方案最终需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并履行交易各方的审议程序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流程(如需)。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预计2017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亿元—4亿元。最
终数据以审计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将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与上海图世投资管理中心、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已经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书,其他企业及机构尚在谈判过程中,且尚未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
因此,神雾集团引入的相关战略投资者及其注资金额、注资时间及其发挥产业协同性的效果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