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4-015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兴长”或“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054 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1,616,251
股,发行价格为 15.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73,536,765.8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11,438,679.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62,098,086.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3〕012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岳阳兴长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惠州立拓 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119,586.00 80,000.00
2 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 15,000.00 1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142,586.00 100,000.00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董事会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 119,586.00 80,000.00 77,000.00
项目
2 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 15,000.00 12,000.00 11,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7,709.81
合计 142,586.00 100,000.00 96,209.8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96,438.58 万元。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基础利率(LPR)为 3.45%来
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 345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因此,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岳阳兴长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岳阳兴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岳阳兴长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岳阳兴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岳阳兴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