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3-014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8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立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惠州立拓 30 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 惠州立拓 119,586.00 80,000.00
烯烃新材料项目
2 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 岳阳兴长 15,000.00 1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岳阳兴长 8,000.00 8,000.00
合计 142,586.00 100,000.00
二、本次提供借款的情况
“惠州立拓 30 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惠州立拓,为保障项
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向惠州立拓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 5年,借款本金可根据项目需求分期发放,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分别计算。借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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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笔借款的借款日(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若前述利率低于公司届时的实际债务融资成本,则以实际债务融资成本确定借款利率。惠州立拓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30 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不作其他用途。
三、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3MA56XBXJ7K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付锋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6、成立日期:2021 年 08 月 5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惠东县白花镇长塘村地段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科创中心(一期)科创楼 606房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销售;橡胶制品制造、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1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万元)
2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8,500 85%
3 惠州众兴长嵘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 15%
4 合计 10,000 100%
11、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245,686,746.96
负债总额 160,686,746.96
净资产 8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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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提供借款的方式投入惠州立拓是基于募投项目“惠州立拓30 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本次以提供借款方式向惠州立拓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惠州立拓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惠州立拓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惠州立拓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付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授权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惠州立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惠州立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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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惠州立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惠州立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备查文件
1、岳阳兴长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岳阳兴长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岳阳兴长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