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3-002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付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15,393,92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67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3,402,12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02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99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5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85,5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68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3,7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1,991,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50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见证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暨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1.01 同意增加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8,596 万
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05,4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2 同意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503,381
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05,4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3 同意与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10,548 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273,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 1.01、1.02,股东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 1.03,且上述股东均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3,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0,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61%;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非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妙云先生、陈斌先生、高卫国先生、易辉女士、付锋先生、邹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4.01 非独立董事王妙云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0,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61%;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2 非独立董事陈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3,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3 非独立董事高卫国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0,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61%;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4 非独立董事易辉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0,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61%;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5 非独立董事付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3,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0,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61%;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非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国庆先生、何翼云女士、彭翰先生为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5.01 独立董事彭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3,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2 独立董事何翼云
总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