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1-034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十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第六十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 2020 年末总股本 299,150,255.00 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991,502.5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到下一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自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
在此期间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进行调整 。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99,150,2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 收, 本公司 暂不 扣缴个 人所 得税, 待个 人转让 股票 时,根 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4 日
除权除息日:2021 年 6 月 2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利及红股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9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 08*****747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08*****343 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分配不发生股本变动。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股本未发生变动,仍为 299,150,255 股,按此摊薄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计算,2020 年年度每股收益仍为 0.091 元/股。
2、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衍生品种、股权激励,故不存在其相关价格调整等情况。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 10 楼
咨询联系人:邹海波 彭文峰
咨询电话:0730-8829751
传真电话:0730-882975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十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