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9,156,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4,074.94 万元;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方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方案不需要调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9,156,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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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 38 楼
咨询联系人:邢丹丹
咨询电话:027-82200722
传真电话:027-8220088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