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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2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4

航锦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2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 23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以传
真、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 23 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在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 38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蔡卫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姚  可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  军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王  明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张  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刘树武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本届董事会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稳定性的实际需求,公司本届董事会举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名:蔡卫东、
姚可、董军、王明、张波、刘树武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经审查以上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本人任职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徐永涛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恺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刘巧云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本届董事会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稳定性的实际需求,公司本届董事会举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名:徐永涛、董恺瀚、刘巧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永涛、董恺瀚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巧云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上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本人任职情况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2022 年 8 月 3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 23 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 23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四日

附件 1: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卫东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 8 月出生,1991 年
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1991 年 9 月-1995 年 4 月任职于常州拖拉机厂;1995 年 5
月-2013 年 6 月任职于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长,管理副总;
2013 年 7 月-2017 年 6 月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目
前任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客座教授,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南京财经大学
校友会副会长。2017 年 10 月 7 日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担任公司总经理。2017 年
11 月 9 日当选公司董事。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今担任航锦科技董事长。蔡卫东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09,800 股;通过杭州万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174,668 股;通过上海骤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5,700 股,蔡卫东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0,170,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75%。除上述任职情况外蔡卫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可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12 月出生,湖北武汉
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5 月在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5 年 6
月至2008 年 5 月,任武汉渤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 年 6月至2009
年 9 月,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2009 年 7 月至 2014 年 10
月,历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部长;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武汉开发
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航锦科技副董事长。姚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姚可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军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71 年 5 月出生,湖北武汉
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1992 年 7 月至 1998 年 11 月,在中国黑色金属材料中南公司任会
计;1998 年 11 月至 2001 年 11 月,在武汉长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部
审计师、评估部主任;2001 年 12 月至今,在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系统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项目经理,资金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 3 月至今担任航锦科技董事。董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董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
地质大学(武汉),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3 年至 2017 年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
2018 年至 2020 年 1 月任职于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 年 7 月至今
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航锦科技董事。王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王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职于伦新华信电脑有限公司;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职于华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 6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武汉信用风
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
担任航锦科技董事。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张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树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
南财经政法大学、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经济学学士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8年至 2015 年曾就职于汇丰银行武汉分行、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2015年至今任职于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战略投资部、投资银行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航锦科技董事。刘树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刘树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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