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统筹使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障控股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为控股公司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导航院”)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财务资助对象:武汉导航院
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武汉导航院资助不超过 2,000 万元
财务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到期后可展期一年
资助方式:借款方式(根据武汉导航院的实际经营需求给付)
资金主要用途:该款项主要用于武汉导航院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资金使用费:按年利率 6%计算
约定清偿方式: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
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从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接收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09-22
注册资本:37,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80 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法定代表人:丁晓鸿
经营范围: 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的研究;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领域软、硬件及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位置信息集成服务;计算机、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产品的研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安装、维修及批发兼零售;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及配套设备、无人机(不含民用航空器)、电源产品、电器设备的研发、生产、运营、批发兼零售及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车载配套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及批发兼零售;工程测量及房产测绘、航空摄影测量及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研发、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信情况:武汉导航院资信情况良好。
武汉导航院股东情况: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持股 43.6576%,武汉经纬
导航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0%,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5712%,武汉经卫北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7712%,珠海保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5%,武汉导航院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导航院经审计资产总额
35,794.29 万元,负债总额 2,074.21 万元,归母净资产 33,720.08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62.35 万元,归母净利润-2,317.11 万元。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鉴于本次财务资助金额较小,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故武汉导航院将持有的武汉梦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芯科技”)6.68%股权的收益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武汉导航院是公司控股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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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为 4,000 万元,累计已发
生金额为 880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属企业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下属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认为被资助对象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情况,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资金使用费率定价公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公司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公平、合理,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