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以传
真、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 9 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办公楼 A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本议案通过。
决议内容: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刘春彦、郭海兰、毛明已经提出辞职,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推荐伍青先生、徐永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推荐董恺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伍青先生、徐永涛先生、董恺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本议案通过。
决议内容: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董事刘东峰、丁贵宝、乔晓林、张蜀平、刘波已经提出辞职,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姚可、董军、王明、张波、刘树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姚可、董军、王明、张波、刘树武先生以上候选人除本人任职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同意补选姚可、董军、王明、张波、刘树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三)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本议案通过。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3月15日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2021 年 2 月 2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 9 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