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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化工: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1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8-04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 3月

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

15:00至2018年3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5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273,620,1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5495%。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198,563,1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700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75,057,0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8489%。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5,320,1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886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73,549,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1%;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5,249,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0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1%。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73,549,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1%;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5,249,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0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1%。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73,549,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1%;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5,249,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0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 273,580,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5%;反对

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5,280,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472 %;反对 3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273,549,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1%;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5,249,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0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1%。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73,549,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1%;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5,249,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0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1%。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同意 273,346,9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1%;反对

20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0%;弃权70,9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5,046,9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6372%;反对 202,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87%;弃权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1%。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

    同意273,620,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5,320,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73,620,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5,320,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8年2月27日、3月7日、3月13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8-016《2017年度报告摘要》、

2018-017《2017年度报告全文》、2018-01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2018-024《关于 2018年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2018-026《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027《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38《关于

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8-043《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2018-045《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潘泽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