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 化工 公告编号:2011-16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葫芦岛方大炭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 年 7 月 30 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通
过竞拍方式受让了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190,126,969 股本公司
股票,成为公司潜在控股股东。
一、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葫芦岛方大炭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葫芦岛炭素”)协议转让 166,836.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合同交易金额 7,007.13
万元,葫芦岛炭素与本公司系共同受方大集团(同一控制人)控制,根据《上市
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该项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 201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名 称:葫芦岛方大炭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党锡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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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持有其 100%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石油焦、针状焦、焦炭、炉料、石墨及炭素制品的生产、加工、
销售。(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经营,涉及前置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
(1)葫芦岛炭素为新建企业处在筹建期,成立未满一年。
(2)葫芦岛炭素的控股股东方大炭素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项目 单位 2010 年 备注
总资产 万元 626,49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万元 286,944
营业收入 万元 321,649
利润总额 万元 56,7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40,5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万元 34,2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3,833
方大炭素 2011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325,605 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4、与该关联人交易预计总金额: 7,007.13 万元,。
5、关联人履约能力:该公司是方大炭素(证券代码:600516)的全资子公
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葫芦岛炭素转让 166,836.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该宗地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为工业用地。该地块的土地使用
权类型均为转让,终止日期均为 2055 年 8 月 24 日。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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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宗地 证载土地面 拟转让土地
土地证号 用途 地号
号 位置 积(m2) 面积(m2)
葫芦岛国用(2011) 连山区化 工业 020060500
01 12301.3 10623.5
第变 087 号 工街 1 号 用地 028001
葫芦岛国用(2011) 连山区化 工业 020060500
02 80215.4 67817.00
第变 095 号 工街 1 号 用地 026001
葫芦岛国用(2011) 连山区化 工业 020060500
03 31563.4 31563.40
第变 067 号 工街 1 号 用地 028003
葫芦岛国用(2011) 连山区化 工业 020060500
04 136720.4 56139.50
第变 107 号 工街 1 号 用地 028006
葫芦岛国用(2011) 连山区化 工业 020060500
05 22687.8 693.00
第变 105 号 工街 1 号 用地 029002
本次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本公司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
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本次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 166,836.4 平方米,其账面原值 2,764
万元,已经摊销 290 万元,账面净值 2,474 万元。根据辽宁天力土地房地产估价
有限公司出具的辽宁天力地估字(2011)葫-079 号土地估价结果报告,本次转
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7,007.13 万元。
本次公司委托辽宁天力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进行
评估,该公司是具有资信等级:A 级,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专业
土地评估机构。经估价人员现场察勘和对当地市场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
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基准地价法和成本法等合适的土地估价方法,评估得到待估
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及开发程度条件下、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6 月 13 日的土地
使用权市场价格为:
证载土地 拟转让土地 单位地价 总地价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面积(M2) 面积(M2) (万元/亩) (万元)
01 葫芦岛国用(2011)第变 087 号 12301.3 10623.5 28.00 446.19
02 葫芦岛国用(2011)第变 095 号 80215.4 67817.00 28.00 2848.31
03 葫芦岛国用(2011)第变 067 号 31563.4 31563.40 28.00 1325.66
04 葫芦岛国用(2011)第变 107 号 136720.4 56139.50 28.00 2357.86
05 葫芦岛国用(2011)第变 105 号 22687.8 693.00 28.00 29.11
05 小计 283488.3 166836.4 7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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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辽宁天力土地房
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辽宁天力地估字(2011)葫-079 号土地估价结果报告
为基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其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