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12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控股
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578号),核准本公司本次重组方案,即:以现金方式按评
估价值5705.5人民币万元向关联方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
方大”)购买葫芦岛锦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5.5%的股权、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该批复自核准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日,本公司收到辽宁方大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
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公告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
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79号),核准豁免辽宁方大因协
议转让而持有本公司190,126,969股股份,后因执行法院破产重整计划裁定导致
合计持有266,177,757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1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
义务。
本公司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