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发送的《关于申请重整的进展通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间接控股股东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东银控股于 2024 年 7 月 9 日获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
渝 05 破 167 号《决定书》,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的管理人。
2024 年 6 月 19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 05 破申 367 号
民事裁定,受理东银控股的破产重整申请。经过随机摇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第二十条之规定,指定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东银控股管理人,杨维岗为管理人负责人。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银控股通过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69,704,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5%;其中,累计被质押 369,7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5%;累计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 369,704,7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55%。
(二)公司与东银控股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法院指定东银控股破产重整管理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东银控股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具体情况需视东银控股的重整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