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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业: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9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慧业           公告编号:2018-032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8日14:3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至2018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东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贾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370,848,46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418,803,318股的26.138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370,186,1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

66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70,278,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意5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802%;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1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0,278,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5802%;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1.41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0,278,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5802%;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1.41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0,278,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5802%;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1.41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278,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5802%;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1.41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278,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5802%;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1.41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278,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反对55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0%;弃权10,60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5802%;反对55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0.4643%;弃权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56%。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278,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反对55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0%;弃权10,60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5802%;反对55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0.4643%;弃权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56%。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278,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反对55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0%;弃权10,60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5802%;反对55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0.4643%;弃权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56%。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步照、张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