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3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9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提名张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改前为: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后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召开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简历:
张春华,男,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设备管理工程
师。历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春华先生与持有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张春华先生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