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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15 深市 美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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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9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9—03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创毅”)发来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南京创毅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3,07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76%,来源于认购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东名称: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4、拟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拟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拟减持期间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3,905,260股,不超过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6,536,965股,不超过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合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南京创毅于2016年4月21日承诺:自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南京创毅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或与相关承诺不一致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创毅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