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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健康: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德展健康: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3-028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 789 号
金融大厦 2406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章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37 人,代表股份
1,357,272,1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9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537,166,6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12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820,105,4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83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337,85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14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76,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2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2,760,9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24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5,546,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9%;反对
1,682,7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0%;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3065%;反对
1,682,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4143%;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93%。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5,743,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
1,486,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5%;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995%;反对
1,486,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5213%;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93%。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5,743,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
1,486,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5%;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995%;反对
1,486,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5213%;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93%。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5,743,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
1,100,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1%;弃权 4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995%;反对
1,100,5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9719%;弃权 4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286%。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5,743,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
1,486,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5%;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995%;反对
1,486,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5213%;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93%。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5,802,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7%;反对
1,427,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2%;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9581%;反对
1,427,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7627%;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93%。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5,743,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
1,486,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5%;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995%;反对
1,486,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5213%;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93%。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5,761,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7%;反对
1,082,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7%;弃权 4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7447%;反对
1,082,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267%;弃权 4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286%。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5,743,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
1,100,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1%;弃权 4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995%;反对
1,100,5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9719%;弃权 4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286%。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5,743,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
1,100,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1%;弃权 4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995%;反对
1,100,5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9719%;弃权 4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286%。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常娜娜、康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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