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2-057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6,393,668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2,232,788,132 股的比例为 0.29%,回购价格为 1.85元/股,共涉及激励对象 14 人。
2、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232,788,132股变更为 2,226,394,464
股。
4、本次回购股权激励限售股验资报告金额(不含税费)11,828,285.80 元,
税费为 6,393.67 元,共计支付金额 11,834,679.47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1-00169 号)。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展健康”)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及 2022 年 10 月 17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未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现有 1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 30%的股权激励股份即 6,393,668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 0.29%。本次回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合计不超过 2,361.2228 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6 人。
2、2020 年 8 月 4 日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对《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内网OA 系统以及公司内部公示栏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0 年 8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 年 8 月 21 日,公
司披露了《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
2020 年 9 月 1 日,授予价格:1.85 元/股,授予数量:23,612,228 股,授予人数:
16 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6 人调整
为 15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612,228 股调整为 21,612,228 股。除上述
调整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的权益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
6、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完成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21,612,228 股。
7、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等议案。由于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未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 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0,000 股以及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393,668股,同时同意公司注销 2,000,000 股库存股。
8、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 年 1 月 20 日及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 6,393,668 股及回购股份(库存股)2,000,000 股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2,232,788,132 股。
10、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由于公司 2020 年和 2021 年累计业绩未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393,668 股。
11、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与数量
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根据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
售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和 2021 年累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计实现的净利润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4%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
第 1-10379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8,454.44 万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
第 1-05094 号),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758.19 万
元。
2020 年和 2021 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2,696.25 万元,
较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3,692.10 万元下降了 32.64%。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未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现有 1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 30%的股权激励股份即 6,393,668 股份将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 0.2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授予总量由 14,918,560 股调整为8,524,892 股。
(二)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85 元/股,则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为 1.85 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11,828,285.80 元,含税费共计
支付金额 11,834,679.47 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2,226,394,464 股。
本次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