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2-056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法院调解结案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47,100 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已对应收戴彦榛债权部分计提了坏账准备,后续公司如能全额收回对戴彦榛的债权,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有利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与自然人戴彦榛、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长江脉”)在北京市朝阳区签署《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戴彦榛、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的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收购自然人戴彦榛持有的长江脉 70%股权,交易价格为 7.7 亿元人民币,并分期向戴彦榛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 4.3 亿元,后续款项因戴彦榛个人原
因,经各方协商一致暂缓支付。2021 年 4 月 20 日,因戴彦榛违约,公司与戴彦
榛及长江脉签署了《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戴彦榛、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的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原协议》,戴彦榛于协议签署后 6 个月内返还 4.3 亿元股权收购款,其中 1,000 万元应在《解除协议》生效后 20 日内返还,同时戴彦榛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4,300 万元整。自签署解除协议后直至《解除协议》约定到期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仅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收到戴彦榛委托海韵一剑大
卫生科技有限公司返还的 200 万元。此后自今,公司未再收到戴彦榛支付的任何款项,戴彦榛已对公司构成了实质性违约。
因自然人戴彦榛未按期返还所欠公司 42,800 万元股权收购款及违约金4,978.24 万元,公司委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民事诉讼,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
理案件通知书》((2022)京 03 民初 306 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2022 年 7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传票》((2022)
京 03 民初 306 号),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进行了庭前谈话。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更好处置公司与戴彦榛合同纠纷一事,保护公司利益,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戴彦榛签署《和解协议》,就上述诉讼案件进行和解。
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2021 年 10 月 21 日及 2021 年 11
月 20 日、2022 年 4 月 7 日及 2022 年 10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有关长江脉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长江脉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关于长江脉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关于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2022-044)。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
书》((2022)京 03 民初 306 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双方确认,截止 2021 年 10 月 19 日,戴彦榛欠付德展大健康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款 42,800 万元、违约金 4,300 万元,以上共计 47,100 万元。戴彦
榛承诺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给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上述 47,100 万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 2021 年 10 月 19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
47,1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175%标准计算);
(二)如戴彦榛未能按照上述第一项约定履行清偿义务,则双方均确认不再按照上述第一项所确认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戴彦榛应按照如下方式向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47,1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1 年10 月 19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三)双方确认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对戴彦榛所持有的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4.05%的股权享有质权,并确认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47,100 万元及第一项或第二项所确认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范围内对处置戴彦榛所质押的上述股权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双方确认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另本案案件受理费 1,215,356 元由戴彦榛负担。
三、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公司财务报告已对应收戴彦榛债权部分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了公司与戴彦榛的合同纠纷,后续公司如能全额收回对戴彦榛的债权,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有利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后续公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本次调解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对公司业务发展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及时就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披露,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京 03 民初 306 号)。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