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2-041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展健康”、“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78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45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4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4,100,30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232,788,132 的 0.18%,最高成交
价为 3.3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8 元/股,成交总金额 13,625,626.32 元(不含
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
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9 月 6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832.19 万股。公司 2022 年 9 月 6 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10.03 万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208.05 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