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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健康: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6

德展健康: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1-029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41,481,800 股,扣除已回购库存股份 2,000,000 股后,以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份 2,239,481,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 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41,481,800 股,扣除已回购库存股份 2,000,000 股后,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份 2,239,481,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470,291,178.0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自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000,000.00 股后的 2,239,481,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2            美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745          上海岳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70,291,178.00元=2,239,481,800×0.21 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
以 0.209813 元 / 股 计算 ( 每 股 现 金 红利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额 ÷ 总 股 本
=470,291,178.00÷2,241,481,800=0.2098126 元/股,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098126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乙 2 号美林大厦 10 层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991-4336069、010-65858757

    传真电话:010-62850951

    八、备查文件

    1.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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