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1-015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发送至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9:30 在美林大厦 10 层会议室以现
场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董事长张湧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委托董事刘伟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 1/2 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经理刘伟先生代为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二、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四、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2020 年度公司合并
口 径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136,394,026.82 元 , 母 公 司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41,955,606.09 元 。 2020 年 合 并 口 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84,544,408.49 元,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 1,283,791,531.79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供分配利润 541,835,925.7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4,183,592.57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487,652,333.13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
规划》,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41,481,800 股,扣除已回购库存股份 2,000,000 股后,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2,239,481,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70,291,178.0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该方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目标: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170,934 万元,预计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56,894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本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目标是在相关基本假设条件下制定的,是内部经营管
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本公司 2021 年盈利承诺。由于影响公司经营
效益的各种因素在不断变化,年终决算结果可能与本预算指标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审核
意见: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尊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保留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
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无异
议;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尽快消除保留意见中涉及的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该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
出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审计费用拟为 151 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拟为 83 万元,最终审计服务的收费根据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通过审核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促使公司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所有股东都能得到相同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十、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情形。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十二、关于拟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及调整个别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拟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及调整个别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经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认真审议,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盈利能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上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