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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纺织: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8-03

公司简称:天山纺织 股票代码:000813 公告号:2010-058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 年8 月2 日(星期一)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 年8 月1 日―2010 年8 月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 年8 月2 日上午9:30 至11:30 时,下午13:00 至15:00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8 月1 日下午
    15:00 时至2010 年8 月2 日下午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银川路235 号 新疆天山毛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嫣红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432 人,代表股份235,459,897 股,占上市公司2
    总股份64.7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审议的第(一)至(五)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 人,代表股份
    数7,661,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7,101,543 股总数的4.88%。
    会议审议的第(六)项议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 人,代表股份数214,016,4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363,456,000 股总数的58.88%。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29 人,代表股份数
    21,443,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7,101,543 股总数的5.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审议的(一)至(五)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关联
    股东(即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206,354,457 股)回避
    表决;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7,101,543 股。
    本次会议审议的(一)至(五)项重大资产重组议案,需经出席
    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一)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
    同意28,941,9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1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同凯迪矿业、青海雪驰签署《新疆天山毛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3
    1、同凯迪矿业、青海雪驰签署《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同意28,943,9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101,2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同凯迪矿业、青海雪驰签署《盈利补偿协议》。
    同意28,943,9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
    101,2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28,943,5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101,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同意28,941,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98,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3、发行数量;
    同意28,941,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10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28,943,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4
    10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5、限售期;
    同意28,943,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
    10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28,943,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
    10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同意28,943,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
    10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8、上市地点;
    同意28,943,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
    10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
    同意28,943,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
    10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10、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28,943,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
    10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11、本次发行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同意28,943,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
    10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同意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收购
    要约的议案》
    同意28,943,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
    10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28,943,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
    10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235,306,3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9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大明 秦明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核查与验证,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6
    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8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