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17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局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68,692,6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陕西金叶 股票代码 00081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局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闫凯 刘少渊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
都市之门 B 座 19 层 都市之门 B 座 19 层
传真 029-81778533 029-81778533
电话 029-81778556 029-81778561
电子信箱 yankai812@sina.com lsy_security@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概况
公司现有业务类别涵盖教育事业、烟草配套产业、医养产业等三大类。教育事业主要业务为高等学历教育及其他教育教学业务、教育投资业务;烟草配套产业主要产品为烟标、烟用丝束、咀棒的生产销售;医养产业设立了医院及医养项目公司,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的变化情况
目前,教育事业及烟草配套产业是公司的两大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两大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概况及公司的行业地位分析
1.教育事业
公司教育事业运营主体为民办高等院校—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报告期末,其在校生规模达 20000 余人,教育教学质
量及品牌影响力在教育大省陕西省处于同类院校前列,综合实力稳居全国民办高校第一梯队。
2.烟草配套产业
公司烟草配套产业起步较早,发起股东主要为烟草股东,经过多年发展,已逐步形成了较好的品牌形象、产业规模及行业影响力,在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鉴于烟草配套行业特性,公司烟草配套产业的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受国家烟草政策、烟草产业整体规模及相关产品订单获取、主要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较为明显。
3.医养产业
公司医养产业目前尚处于培育期,报告期内并未产生实际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4,498,970,81 4,057,761,40 4,063,136,43 10.73% 3,748,086,23 3,748,086,23
3.55 3.34 2.51 7.17 7.17
归属于上市公 1,789,540,62 1,745,511,20 1,748,766,81 1,667,036,06 1,667,036,06
司股东的净资 2.53 8.71 3.02 2.33% 5.69 5.69
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238,612,92 1,290,359,63 1,290,359,63 -4.01% 1,283,800,55 1,283,800,55
4.86 5.44 5.44 5.58 5.58
归属于上市公 39,760,530.9 62,672,522.9 60,035,866.7 31,232,551.3 31,232,551.3
司股东的净利 7 2 8 -33.77% 8 8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39,115,115.2 51,644,717.8 49,008,061.6 -20.19% 33,837,991.4 33,837,991.4
非经常性损益 3 2 8 5 5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252,657,210. 222,933,525. 222,933,525. 263,005,118. 263,005,118.
的现金流量净 96 43 43 13.33% 06 06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0517 0.0815 0.0781 -33.80% 0.0406 0.0406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517 0.0815 0.0781 -33.80% 0.0406 0.0406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2.25% 3.69% 3.44% -1.19% 1.91% 1.91%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
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
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
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本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详见本报告第七节(五)之 43(1)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88,215,371.69 298,154,510.13 316,339,280.62 335,903,76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9,164,349.94 26,735,290.17 -3,706,877.71 -2,432,231.4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7,578,820.75 25,639,620.65 -4,968,055.67 864,729.5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0,913